响应人的资格要求:
(1) 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持有《营业执照》,营业执照需载明具有物资回收相关业务。
(2) 业务范围涵盖附件所列全部待处置资产,以营业执照为准。
(3)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报名时携带下列资料:
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(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(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只需提供身份证)
报名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,同时携带上述资料的复印件(加盖公章)1套,留我单位备案,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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